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制、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或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从事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在查询)的产品。
3.市场份额全球领先。在相关细分商品市场中,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合乎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持续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到3%以上或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公司制作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5.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
6.经营业绩稳健良好。近三年平均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经工业与信息化部遴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要求达到1亿元以上。
7.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出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数据造假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企业申请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行业内领先值。
1.从事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专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等,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2.从事制造强国战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行动,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3.申报产品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领域(见附件3)。
4.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具备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根据省级单项冠军动态管理要求,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含示范企业和冠军产品)须参加今年的复核评价工作。相关企业应如实、自主填写组织复核申请材料。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撤销认定。复核工作按照《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一)申报(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复核)企业通过“数字工信”平台()在线填写《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司申请书(2025)》(见附件1)及相关附件(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系统主页说明)。
(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复核)企业需在“数字工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确保申报材料线下、线上填报材料一致,其他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按照附件4的顺序排列制成一个PDF文件。刻录光盘时,需包含可编辑版的申请书及含附件完整版的PDF文件。
(三)数字工信平台向申报单位提供1年免费电子签章服务,各申报主体可自行按需申请并使用。
(四)申报(复核)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摸查辖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情况,组织合乎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并对单项冠军申报和复核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初审。初审应对申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资格,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记录等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同时对申报企业在资质认定、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真实性方面做复核,确保推荐质量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15日前(逾期不受理),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含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含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完整版(含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材料完整版的电子版(含申请书可编辑的电子版、整套材料的盖章版的扫描件,一并刻录成光盘)各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运行监测科)。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属地有效期内(此次需申请复核的企业除外)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选择信息更新菜单,在7月20日前完成本企业信息更新工作。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